围绕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工作和重点任务,及时挖掘成都市局以及区县局的亮点特色工作,开展专题宣传
5.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根据合理利润加成本的原则,采购代理服务费由各包件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如下:包1:人民币3000元(大写:叁仟元整);包2:人民币7800元(大写:柒仟捌佰元整);包3:人民币6000元(大写:陆仟元整);包4:人民币5400元(大写:伍仟肆佰元整);包5:人民币3000元(大写:叁仟元整))。【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中安正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营业部;账号:811 100 101 260 080 8895】
主要以“文字+图片”为主要宣传形式,优先在总局主管核心行业媒体重要版面刊登成都市场监督管理局服务营商环境、维护“三品一特”市场秩序的特色亮点工作,专题专版报道合计不少于7000字。
媒体专题专栏宣传服务项目-文件集.zip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包3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包5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包2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包4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合同包4:中小企业声明函(成都市华视数字移动电视有限公司).pdf合同包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新社(北京)国际传播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pdf合同包5: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新社(北京)国际传播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pdf
4.投诉受理单位:成都市财政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成都市锦城大道366号成都市市级机关第三办公区2号楼11/12层
开设宣传专栏,发布次数不低于4次,总字数不少于12000字,可用于表达中心工作、专项活动、重大事件、特殊需求、相关节点推出重点宣传,以扩大宣传效果。
专栏内容全方位展示成都市市场监管系统工作,如做好政策科普、便民举措、健全监管体系建设、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及时通报违规违法行为等。